零供交易办法有望升格法规

2012-04-17 12:31:06    来源:兰瑞环球

五年来,五部门规章难以终结的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混乱"关系,有望迎来国务院层面行政法规的进一步规范。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近日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商务部等五部门将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专项清理工作,修订完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简称《零供交易办法》),并争取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零售商和供应商每年初签订合同时,双方将约定一年内的收费金额,目前以促销服务费项目打包统一收取,包括促销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和产品推广费等不同名目的费用。为了避免乱收费推高进场成本,2006年7月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零供交易办法》,并于当年11月15日起施行,明确提出不让征收进场费和条码费等费用,然而时过境迁,名义上没了进场费又变出一些新的名目,甚至仍顶风作案对其中部分明令禁止的收费内容继续收费,总体数量非但没减少,反而增加了。根据有关部署,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商务部等五部门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以期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落实明码标价。不过,由于当前零供之间尤其是大零售和小供应商之间市场地位的不平等,即便是上报国务院由原来的部门规章升级为行政法规,实施起来也面临执行难度。要想彻底禁止零售商的一些收费行为执行起来难度很大,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止零售商形成垄断,从而给中小供应商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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