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能否一年后全国推进值得商榷

2013-11-12 11:11:04    来源:兰瑞环球

有着"中国最高级别智库"之称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日前发布了其财税改革课题组的一份报告,报告建议,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并对房产税的征收方式给出了具体思路。报告认为,建设完善地方税体系是个渐进的过程。从长远来看,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和对矿产资源征收的资源税可分别作为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欠发达但资源富集地区的市县政府主体税种。房产税可按照住房属性适用差别化税率,将城镇住房分为基本住房(第一套)、改善性住房(第二套)、投资性住房(第三套)、投机性住房(第四套)四类,以此提高税率档次。其中居民基本住房应免征房产税。

自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个直辖市开始房产税试点之后,关于房产税扩围的呼声和传闻就从未间断。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多次表态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均未给出具体时间表。据了解,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由国家发改委主管,前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执行副理事长包括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经济学家厉以宁等"豪华"阵容。这一"半官方"机构首次对房产税全面推开的时间点和征收思路给出了具体的建议,这也被市场解读为房产税来临的前兆。

从此前国研中心公布的"383"改革方案和此次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报告建议来看,房产税全面推开,并作为地方主体税来建设已成为业界的共识,但2015年能否实现全面征收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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