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

2014-09-16 15:48:21    

 

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行为,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

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问题由来已久,今年上半年表现明显。存款月末冲高、月初回落,月末存款偏离度较高,季末尤为突出。业内人士分析,商业银行整体“冲时点”拉存款的短期化行为扰乱了信贷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同时人为扭曲了信贷市场供求状况,导致季末等存贷款数据信号失真。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对商业银行存款波动进行日常统计监测,按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具体来看,对于月末存款偏离度超过3%的银行,自下月起连续暂停准入事项3个月以上;对于一年之内月末存款偏离度两次超过3%的银行,适当降低其年度监管评级。

此外,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商业银行“冲时点”行为,《通知》还引导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其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不得设定单纯以存款市场份额或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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