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新政出炉

2014-10-27 10:26:00    来源:兰瑞环球

 

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新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办法》中,修改了多项规则。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简化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审核程序。并购重组新政明确规定,将全面放开对上市公司现金收购、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等并购重组行为的审核,即这些资本运作行为不必再经过证监会的审批就可实施。而且,即便是对于还得需要审核的并购重组行为(借壳除外,借壳的审核仍等同于IPO),如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收购,也是简化了审核,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分道制审核来缩短审批时间。同时,证监会此次还取消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规模的限制,此前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利用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时,交易金额不得低于1亿元,创业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另外,并购重组新政中还有其他四个看点,一是上市公司向非关联方购买资产时不强制要求做盈利补偿;二是增加了重组发行价格的参考定价;三是增加了购买资产的支付手段,包括用优先股、债券等;四是再次明确创业板不许借壳。

几家欢喜几家愁,此次并购重组新政的出炉,对于有被借壳意向的上市公司来说无疑是一次利空。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借壳重组的审核等同于IPO,也就是说,构成借壳的并购重组行为仍将接受证监会严厉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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