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发行主体将扩大

2014-12-04 10:04:50    来源:兰瑞环球

 

未来,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等非金融机构均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英文简称“ABS”)产品。在12月3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主题座谈会”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将从多方面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主体。

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此前银监会推进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只要取得业务资格的银行均可以直接备案发行。阎庆民指出,未来还将从三个方面推进资产证券化,首先是发行主体扩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等机构均可以参与;其次是基础资产扩大,除了公司类贷款,小微贷款、三农贷款、消费贷款等均可作为基础资产;第三是投资主体扩大,QFII等都可以参与。

座谈会上,信贷资产证券化成为热门话题。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表示,我国银行的体量很大,为了保持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稳定,从而保持对经济运行所必需的信贷投放能力,就要求让银行的资产,尤其是信贷资产可转让,让它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表示,目前我国社会存款资产规模庞大,需要盘活。三个100万亿:银行业总资产160万亿,国有企业总资产100万亿,不动产100多万亿,建议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本证券化和房地产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解放资本,增加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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