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框架初成重在落实

2015-08-19 11:01:33    来源:协会秘书处



8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强调,要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举措往前排,也要在有利于建章立制的改革举措上下功夫,依靠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要在国企、财税、金融、司法、民生、党建等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方案。
  去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确定了三项财税改革任务,分别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税领域进入了高密度的改革时期,财税改革整体的框架和思路已在去年基本完成。自去年起,政府采购法、会计准则等一直在不断地进行补充和完善,占据财税改革大头的预算法也将在今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大修,如何落实方案才是目前财税改革的重中之重。
  随着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再度调整,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已于今年6月公开征求意见,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立法规划更是被业内认为有望长期有效地调控楼市,但相较调整立法和出台方案而言,如何保障预算法的透明度、如何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机制等内容才是目前财税改革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除去落实方面,个别方面的改革方案还需要更加变通地去思考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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