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房产税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定

2015-07-28 12:06:01    来源:协会秘书处



在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提及房地产税的进度问题之后,房地产税再度成为热门话题。
据华尔街见闻7月26日综合报道,楼继伟6月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时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据《证券日报》,近日有消息称,房地产税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并开始小范围征求意见。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不过,《华夏时报》的报道却有所不同,称房地产税改革今年一直在进行,只是至今改革的路径还不明晰。“市场所传‘房地产税立法初稿’,既非官方文件所发,又无官方代表所讲,基本可以判断不靠谱。”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7月23日如此表示。《华夏时报》当日两次致电国税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业务处两个处室,均未获得房地产税初稿成型的确切消息,而财政部则未予回应。
按照《中国经营报》的报道,未来房地产税征收有望通过划定“豁免征收面积”来确定房地产税起征点,即个人或家庭在豁免征收面积以内的住房,免予征收房地产税。而“豁免征收面积”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不会一刀切。而“豁免征收面积”只是房地产税“起征点”的思路之一,一切尚无定论。
《经济参考报》也曾报道称,房地产税未来的税率有可能根据地方的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给出的税率范围之间进行选择,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住房的情况,进行最终确定。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税征收将主要取决于立法进程,但“不会一蹴而就”。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房地产税是一个复杂的立法过程。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刚开始局部复苏,不可能短期就出制度变化。“我觉得,起码两年内房地产税不可能落地。” 
此前,多地曾开展房产税试点。上海、重庆两地分别以不同方式试点征收房产税。此后,杭州市、北京市也曾上报了杭州、北京版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其中,杭州方案获得财政部、住建部的认可,并已走完会签程序。然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政治决议提出“立法征收房地产税”的要求后,此前由住建部主导的房产税试点工作即被叫停。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