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在环保路上蹒跚起步

2008-06-03 09:58:19    

从昨日起,“限塑令”开始正式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同时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首日效果大缩水

为遵循“限塑令”的要求,国内一些大型超市早在数月前就已经开始有步骤地推行环保布袋。不少商家从去年中秋节开始,就策划了如购买一定价格的商品即赠送精美环保布袋的一系列环保促销活动。

昨天是“限塑”的第一天,从首日的实施效果来看,大商场、大超市的“限塑”实施较好,但一些私营小店、菜市场等成为了“限塑令”的 “盲点”。在一些菜市场、小商店、书店等经常使用塑料袋的场所,大大小小超薄塑料袋仍然广泛使用。有市民说,市场里根本没听说不能用这种塑料袋了,“连告示牌都没看到”,各商家还在免费送,不用白不用,至少可以拿回家当垃圾袋用。

“限塑”,意味着市民买商品不再有免费的塑料袋了。市民不愿意买单,而商家也不愿为一桩生意去计较几分几毛钱。这是“限塑”实施的难度。因为顾客很难接受塑料袋的有偿使用,有些顾客还会多要去几个做垃圾袋,作为商家来说一般也会给的,顾客就是上帝啊!有的店主这样说道:“要是顾客过来我这里只买块一两块的水果,还要再额外买个2块钱的环保袋,谁愿意来我这买啊?”

而现在的环保袋一是价格太高,二是有也不方便,本来买东西是很随性的举动,如果今天要下班回家路上买菜的话早上就得带着袋子出门了。像肉之类的东西装了袋子后还会留下股味道又很难清洗,所以除非政府免费提供环保袋,要不然实施起来真的很困难。通过对上千个店铺的走访发现,不仅未在小商品市场的醒目处看到“限塑”的提示,同时在每一个摊位,塑料袋照样在一笔笔交易后被提供。他们也从来没有接到要限制使用塑料袋的通知,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许多店主都这样表示:“限塑”要一步一步实施,培养市民和商家有偿使用塑料袋共同保护环境的意识。目前许多产家的环保塑料袋生产正在进行,而市民接受有偿使用塑料袋也需要过程,还需要不断地磨合。

“限塑令”成了“绕口令”

大多数地区的工商及物价部门为配合“限塑令”,纷纷表示要对不合格塑料袋生产厂家及经营商家进行全面清理,但对于塑料袋的定价问题,并未要求统一定价,由商家依据自己的成本支出自主定价。一些专家据此认为,以前消费者使用塑料袋的费用其实是包括在商品里的,而“限塑令”的到来促使商家把原来商品的价格还原,让以前隐含在商品里的塑料袋价格“浮出水面”,不过是把“暗收费”改成了“明收费”。

细读各地的“限塑令”很有意思,从6月1日起,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必须收取不低于成本的费用。由于塑料袋不是市民生活的必需品,所以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袋时,具体收多少钱,可从中获取多少利润,只要经营者收费行为不违反价格法,物价部门不予干涉。也就是说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无所谓,但一定要收费,费用高低也无所谓,只要不违反价格。不收费就罚款——最高一万块。最近各地出台了大大小小的“限塑令”,也都是为了配合国家“限塑”的法令,而且罚款上限一个比一个高,某地最高开价已经上十万,而中心几乎都是一样,只要商家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就罚,要钱了就没事。从这些“限塑令”的情况来看,消费者都只有掏钱的份了。但是回过头来看一看,就是没有这样的“限塑令”,商家那些花花绿绿的塑料袋就是真正的“无偿”提供的吗?

赚钱,有利可图是所有商家的“天性”,商家能够“无偿”提供塑料袋,也就是这些塑料袋的成本价格完全是在消费者购物的利润里,对商家是完全值得的,只不过没有明显的体现出来,正如民间所说,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商家的一种假象。而现在各地的“限塑令”却都在强调把商家过去的“潜规则”变成“明规则”,“限塑令”成了“绕口令”,绕来绕去还是那个样,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塑料袋还是那个塑料袋”,对实质性问题——也就是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问题不会产生任何作用。

根据国家6月1日将要实行的“限塑令”,其目的就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其对环境的危害,并不是谁出钱谁不出钱的问题,但现在真正执行起来却就是一个明码标价的“买卖”,这样岂能让“限塑令”真正落实?达到其真正的目的?因此,我们现在不妨科学的研究一下,怎样让商家不愿卖,不敢卖,让消费者不买不用,并从源头消灭这些“白色污染”的生产者。这就要靠落实真正的法律,而法律并不是钱的事情,更何况现在这些所谓的高额罚款也没有真正的击中要害上,别说“震慑”的作用,连影响作用都难以达到。

更多配套措施有待出台

国家实行“限塑令”,其目的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然而,当前一些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推行的相关措施,让该法令的执行效果蒙上了不乐观的阴影。

诚然,“限塑令”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也存在执法上的多种难处。但要真正让“限塑令”落到实处,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刚性的监管措施。要对购物袋的材质严格把关,一定要使用环保的、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对于目前因现实条件还无法完全以环保材质替代的地区,在尽量减少塑料袋使用的前提下,严格定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经营机构进行抽查,完善相关奖惩机制,不可使“限塑令”沦为一纸空文。

国外的一些实践证明,塑料袋有偿使用,对“白色污染”的遏制作用非常有限。限塑令如何才能行之有效,我们认为,需要在
“限塑令”之外架起两条腿来辅助走路。其一,在“限塑令”的基础上,政府应该采取措施,出台一些鼓励机制。一方面,鼓励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主动限制乃至不使用塑料袋。另一方面,通过一些激励性机制,激发市民主动放弃塑料袋的激情和决心。政府必须围绕“限塑令”寻找新的办法让市民意识到不使用塑料袋的好处和利益。如英国最大连锁超市特斯科,采取“奖励积分法”,顾客重复使用购物袋可累积得分。其二,必须寻找一种方便而又实惠的替代品。各大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应该鼓励这样的“替代品”:如淀粉制作的包装袋、短期可供反复使用的纸袋以及可以长期使用的棉制袋或其他布袋等。韩国一些超市,通常将商品包装用纸箱免费提供给消费者,顾客将用过的纸箱放到指定地点回收,既满足了顾客需要,又实现了废物有效循环利用。

当务之急,环保部门要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鼓励商家多生产既便宜又环保的可降解垃圾袋;工商部门也不能单纯为“限塑”而执法,而是要督促商家转变观念,引领导环保消费新源流。这其中,最重要的是消费者要增强环保意识,要么积极配合超市卖场,为环保“买单”,要么重拎布袋、重提菜篮子,回归绿色生活。

“限塑”先从扭转环保观念入手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塑料袋便开始大规模进入市民的日常生活。由于是“免费”的,加之使用起来很方便,于是便迅即取代了人们常用的布袋子、菜篮子。更重要的是,塑料袋拎回家后,还可以用来装垃圾。然而,市民也没有想到,小小塑料袋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却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不可挽救的破坏。因而,当有关部门将塑料袋的“恶行”公之于众之后,不少市民都吃惊不少,纷纷支持“限塑令”实施。

不过,当“限塑令”真的走上实施前台,人们到超市购物要自掏腰包购买塑料袋之时,不少人还真是的点“不适应”,甚至感觉“很不方便”。尽管大家都明白,以前商场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将成本计入到了商品价格中,而今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收费不过是将“隐性收费”变为“显性收费”罢了,那心中那个“弯”就是转不出来,或多或少存在“恋旧情结”。

还有市民担心,限了塑料袋,垃圾怎么办?目前,我们的生活垃圾都是袋装化处理的,有关部门对这种方式也是大力提倡。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市民所使用的垃圾袋大多都是超市免费送的塑料袋,是“二次利用”。 6月1日后,仍可能会有市民花钱购买塑料袋来盛装垃圾,不然家中那些废纸、烂菜叶、汤汤水水还真是不好处理。如果没有相应的办法来破解这一难题,“限塑令”的效果不由不让人捏一把汗。

6月1日实施的“限塑令”,是转变每个人思维方式的一个契机,它不应也不能只是一道简单的“禁令”,需要政府、商家、消费者联手设防,共同呵护,让市民从无节制的消费行为转向一种有利于改善环境、节约资源的简单生活。也许减少使用一个价格低廉的塑料袋,表面上看似没有太大的分量,但它的背后却是对人类物质欲望的收敛、对我们生存的地球家园的敬畏。根治塑料袋引发的“白色污染”仅仅靠一纸禁令和道德意义上的提倡还远不够,在现有国情下,要广大消费者真正改变使用塑料袋的习惯,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通过宣传教育,让民众普遍认识到它给人类带来的环保灾难,只有消费者从意识上改变,才能让“限塑令”名至实归,在此基础上,调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力量,共同推动,形成全力,建立起“多管齐下”的禁塑新政,才有可能达到“疗效”,最终将“限塑时代”顺利推进到“禁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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