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业绩考核出新规,国资委挤“泡沫”

2013-01-05 11:10:50    来源:兰瑞环球

2012年年底,最新经过修订的"央企业绩考核办法"正式下发。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此次调整主要有两个目的,一个要有利于中央企业的转型升级,另外,要有利于企业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对于央企的影响则是,以往央企由于信贷方便资金充裕,一般采用提前批量进货的方式以摊薄成本,忽视了因占用大量国有资金所产生的成本。随着EVA作为基本考核指标权重的不断加大,未来央企这种批量进货的方式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所谓EVA,就是指扣除了全部资本成本的剩余企业收入,是对企业价值的真正考量。它不仅考虑利润,也考虑到了资本成本。简而言之,根据这一评价体系,并非收入、利润越高的企业就是越好的企业,还要看它真正的价值创造能力。2013年是央企负责人第四任期考核的开始。新的办法也将自2013年开始实行。经历了三年的过渡期后,EVA在央企考核指标中所占的比例再次被提高到50%,成为央企业绩考核指标中分量最重的指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颁布的新办法中还有一大变化是,未来在计算企业利润总额以及经济增加值时,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所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将被全部扣除。而在以往的实施办法中,上述收益仅仅扣除一半,仍然保留一半作为利润计算。此前,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批评个别企业以资本经营为借口,通过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操控利润。为此,此次国资委强势给央企利润挤"泡沫", 意味着央企利润中的"泡沫"成分将被剔除。此外,为了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新的考核办法在技术创新方面也加大了激励和约束的力度。具体而言,包括将技术投入比率作为新增指标纳入到业绩考核系数;此外,在其他企业EVA权重提高的情况下,对科研类企业仍维持经济增加值30%的权重不变;对取得国家重大科研成果或在国际标准制定中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年度考核将给予加分奖励。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