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重税主义”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
2011-01-17 13:37:30 来源:亚太博宇
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完成77390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后为70062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010年,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66862亿元,增长20.8%;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10528亿元,增长35.9%。现在,一个很不好的情势是,政府在公共治理思路上,形成了一个怪癖。凡遇到棘手的公共治理时,马上就会想到两大法宝:一是加税,二是收费。现实中很多活生生例子:道路拥挤了,想到了征收拥堵税;为了加强控烟力度,给烟草课以重税;房地产调控难以奏效了,开始启动房产税……重税主义似乎变成了我国税收政策的主基调。从宏观税负上讲,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最近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显示,2009年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2.2%。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的为3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就宏观税收负担率的国际比较而言,中国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收负担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不仅早已超越很多发展中国家,而且已经赶英超美。就目前的国情,尽快矫正"重税主义"政策,不仅是平衡国民财富格局的需要,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应有义务。经济学基本常识告诉我们,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重税主义政策影响经济体的活力和竞争力。同时,要给中小企业减税。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其创造的GDP占到全国的66%,承担的全社会就业人数更是高达70%以上。如果能对中小企业如期实现减税,不但能激发中小企业活力,也有利于舒缓国家的就业压力。